浙江女子网上裸聊获刑6个月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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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消息 三十出头、面容姣好的方某,在法庭上一直低着头,因为实在太丢脸了,她在裸聊半年之后被送上了被告席。 在多次商议之后,浙江衢州龙游法院作出了一个判决:判处方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成立,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方某,失业,偶然看到了网络上真人演绎的激情视频,她觉得这似乎是个来钱的途径,就买来摄像头,脸一抹心一横上阵了。网络那头的反应超出了她的想象,她逐渐订立了一套收费标准,不同“级别”不同价码。 她的“生意”迅速在全国铺开,从2006年11月到2007年5月案发,遍及22个省市,仅事后在电脑上查获聊天记录的就有300多名观众,网上银行汇款记录达千余次,计2.4万元。方某最后也是栽在一名观众手里,那名观众看了之后觉得服务不到位,不值,就举报了方某。 检察院起诉的罪名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最后获得了法院的支持。但是,一对一裸聊要治罪就很难。因为通常认为,一对一裸聊更多涉及的是社会风气问题,危害并不足以判刑。一般裸聊者往往被处以治安处罚,最多也就是拘留和罚款。 但是,方某是个例外,法院工作人员说,“如果她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裸聊"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就很难判”,因为她的涉及面广,社会危害大,在目前网络环境不太好的情况下,经过法官们反复商讨,决定治罪。 法院工作人员说,“对方某判的也是缓刑,关键在于提高打击力度,提醒事态严重性,净化网络环境”。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