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业务年检考核制度出台
| 关注旅行社业务年检考核制度出台,以下是旅行社业务年检考核制度出台的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对旅行企业的规范管理,客观、科学、公正地对旅行企业进行评估和考核,促进旅行企业的建设和发展,促进旅行企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推动全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依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贵州省旅游局制定了《贵州省旅行社年检百分制考核制度》,并于8月15日出台。 百分制考核范围包括旅行社经营状况、管理水平、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等,考核方式注重对工作过程及实际效果的有机结合和综合绩效。旅行社业务年检考核项目由基本情况、业务管理、制度建设、服务质量、导游管理、教育培训、安全管理等7大项56个分项构成,合计分值为100分。 旅行社业务年检考核分为“不予通过业务年检”、“暂缓通过业务年检”、和“通过业务年检”三个等次。考核分值累计低于60分,或注册资本、质量保证金不足额,且不按规定办理和补缴齐的;国内旅行社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停业超过一年;国际旅行社未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停业超过两年的;一年内旅游执法部门查证有三次以上超范围广告宣传、超范围经营,拒不进行整改的;连续两年存在接受非本社人员承包或挂靠等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行为的;存在其他眼中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拒不参加年检,或超时限填报年鉴资料的不予通过业务年检。年度业务年检考核分值累计在60 –75分,或存在注册资本未达到《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最低限额、未按《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足额缴纳质量保证金、停业时间超过半年、存在接受非本社人员承包挂靠等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行为、存在超范围广告宣传或进行超范围经营行为和其他违反法规规章行为的暂缓通过业务年检。 分值在75分以上,在年检年度内业务经营、企业管理正常,无违反法规规章等情形的通过业务年检。 业务年检以旅行社在年度内贯彻执行相关法规规章、依法开展经营业务和内部管理等情况为依据进行综合考核,先由旅行社对照《贵州省旅行社业务年鉴百分制考核制度》逐项自查打分,再由年鉴执行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评分。业务年检考核工作有省旅游局负责组织,并与各市州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具体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