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科比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科比本人决定交易去向
| 关注 解读科比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科比本人决定交易去向,以下是 解读科比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科比本人决定交易去向的内容: 从前的中国男足主教练米卢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态度决定一切(The attitude is everything)”,现在,对于洛杉矶湖人而言,套用米卢的说法就是“科比决定一切(Kobe is everything)”,这个科比当然不是日本餐馆里面的牛排,他是当今NBA的头号球星——科比·布莱恩特。 巴斯发难,科比沉默甚至有点低声下气,乍一看,球队的老板和他的首席打工者在眨眼间就完成了角色转换,2个多月之前还是科比发难,巴斯安抚,但是谁明科比心?没有。谁都不知道科比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巴斯这次发难并不等于作为球队绝对老板的他就拥有决定一切的权威,相反,至少从目前看来,科比掌握着全局的主动,无论是从交易、从队友还是从商业的角度考虑,科比是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的控制者。 科比的合同中拥有整个联盟独一无二的霸王条款——不可交易条款(no-traded clause,简称NTC),简单的理解就是,在湖人需要交易科比的时候,科比拥有一票否决权,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即使凯尔特人愿意用现在的三巨头交换科比一个人(除非安吉脑子进水),而科比只要轻轻摇摇头,那么巴斯也只能忍受被人打碎牙往肚子里面吞的滋味,对于巴斯来说,交易球员这样的生意是稀松平常的,但是碰上NTC这样的霸王条款,他也只能刮刮嘴上风暴,至于其他的,科比说了算。 巴斯在洛杉矶说,“科比不再是不可交易的,只要有合适的出价就可以考虑”。然后在遥远的檀香山,就有湖人球员私下里表示,“那家伙是不是疯了?”作为科比的恩师,杰克逊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老板的对立面,刚刚归队的费舍尔也坚定不移地支持科比,因为他们明白,在赛季还有20多天就要开始的时候,老板抛出这样的话实在让球员们寒心。 天使城从来就不缺乏超级明星,好莱坞那边转几圈没准就能碰上汤姆·克鲁斯、布拉德·皮特或者汤姆·汉克斯,但是他们当中无论少了谁,好莱坞照样玩得转,但是湖人少了科比呢?科比就是湖人的天使,谁敢保证斯台普斯中心还像从前那样一票难求,如果这时候让科比走人,没准第二天斯台普斯中心门前就会排上一个长队,不要以为那是来抢购赛季套票的,他们都是来退票的!谁都明白,科比是这个联盟中绝对的硬通货,谁都希望自己能有那样的好运,也许下一个81分就会在他们看球的当晚发生在科比身上,既然科比已经创造了神奇,那么人们就会将更大更多的神奇寄托在科比身上。 天使有一双翅膀,翅膀底下藏着风,科比的翅膀底下,藏着谎言、背叛,反复无常,还有截然对立的忠诚、坦然、渴求胜利。翅膀一振,什么都藏不住,唯一看不见的,是随时间流逝的真相,是他在篮球场上拥有的超自然能力。 文/陈剑翔 科比的霸王合同 ●合同解读—— 科比的霸王合同 科比现在的合同是在2004年签下的一份为期7年的大合同,价值1亿3640万美元,其中今年的年薪是1949万美元,其实对于这份合同而言,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科比的合同中有一个交易否决权,也就是no-traded clause,简称NTC,现在的联盟中仅此一家别无分号。 所以科比的这个条款可以称为霸王条款,科比本人如果对交易不满意可以行使自己的一票否决权,实际上就是说球队在未取得科比同意的情况下,不能把他作为筹码来进行交易。也即是说在合同期内,科比首先是有权选择新东家,而不是被动地等待球队交易。 在NBA,只有8年以上的老将和在同一支球队效力4年以上的球员有资格在合同中加入交易否决权条款。问题是,极少有球员和某支球队形成这种情况,然后在自由球员市场上协商这个条款。像艾弗森或者麦迪这样的明星球员,通常在效力联盟满8年之前就签订大额合同,也就是说大部分人都是因为无法等到满足霸王条款的到来就已经将自己交给了球队。而NBA的续约合同并不允许球员更改主要条款。 科比的情况是他在2004年夏天成为无限制自由球员,而且正好结束了自己的第八个赛季。当时的湖人在送走奥尼尔后不可能再失去科比,在此情况下最终与科比签订了一份包括交易否决权在内的7年1亿3640万美元的合同,而8年的时间正好给了科比加上“霸王条款”的机会,于是霸王合同就产生了。 此外,科比的合同里还拥有一条转会保证金(trade kicker),即如果科比被交易,他将从新东家那里得到大约950万-1300万美元的转会保证金,这部分钱属于一次性付清的签约奖金(signing bonus),并不会记入工资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