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制定奥运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保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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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日前下发《奥运期间证券期货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切实维护本单位信息系统安全平稳运行。 《应急预案》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到9月30日结束。 《应急预案》要求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高度重视本单位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关制度,逐项落实责任;二要完善应急预案。各机构要在现有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加以完善,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和解决措施,切实维护本单位信息系统安全平稳运行。 资本市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有效应对”的原则。在证券期货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分级处理、分工协作、层层负责。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加强风险排查,减少故障隐患,做好应急的各项准备。要增强网络与系统的监控能力,做到异常情况早发现;注重情况通报;做到发生故障早报告;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做到故障早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应急预案》要求各机构及时妥善做好投资者的解释说明工作。在交易业务系统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时,当事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做好对投资者的公告、解释、引导工作,避免发生冲突,防止矛盾激化。 |
